1月4日,黄某在漳州市芗城区南坑路加油站附近趁人不备偷窃共享电单车电池。1月7日,在芗城区南坑北路被民警抓获。近日,嫌疑人黄某已被漳州警方行政拘留。
1月4日18时许,美团电单车工作人员发现电单车被撬,电池被盗第一时间报警。接到警情后,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通过技术排查,追根溯源,最终发现该名可疑男子经过警方多日伏击守候,最终在1月7日傍晚将嫌疑人黄某抓获。到案后,黄某对其盗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黄某因盗窃被漳州警方采取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共享电单车是服务提供商的财物,涂装、拆除单车零件或者恶意破坏单车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对他人财物的侵占或者损毀,轻者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重者涉嫌刑事犯罪。对于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警方提醒在享受共享电单车带来便利的同时,私藏共享电单车涉嫌盗窃,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一经公安机关查实,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切勿以身试法。